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339文章来源:赣东学院


各系部及相关教工: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717)、《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47号);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留学归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26号);

3.《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 )以上文件详见学院网站“人事管理”---“师资培训 ”专栏。

4. 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复的职数制定细则,将另行通知。

二、人员范围

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正式在岗在聘职工。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完成时间:1110日前)

1. 115日前,请具备申报资格的教职工到人事处(行政楼237室)周志慧老师处报名。

2. 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具体见附件);

3. 申报人提交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包含学历、学位、现资格证书、聘书、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二)签订《承诺书》(完成时间:1110日前)

申报人须签订《承诺书》。

(三)材料审核(完成时间:1125日前)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审核,遵循“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并签字盖章。

(四)师德与工作质量评估(完成时间:1125日前)

党委教师工作部与教务处对申报人的师德和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评价。

(五)材料展示(完成时间:121日前)

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意见,应在2天内核实处理并反馈结果。

(六)网上填报(完成时间:1110日前)

人事处为申报人选创建申报账户。2021年全省高级职称和省直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及认定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人选择“2021年度职称申报入口”登入,登入账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8位。

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规定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七)学院评审与公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和科研院所职称自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2020]118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淡化论文发表数量、承担项目数量和经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的要求,学院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

四、其它

1.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310/人,破格答辩费另交100/人;申报中级职称150/人;申报初级职称80/人。申报人员登录学院财务网上统一支付平台,注册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评审记录、表决结果等材料由评委、评委会组长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密封保存。个人提交的业绩、论文、成果、证书原件等退回申报人。


相关附件:

附件1:赣东学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doc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doc

附件5:职称支撑材料要求.doc

附件6:各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汇总表.xls





赣东学院人事处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