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赣东学院校歌歌词的公告

发布者:宣传统战部发布时间:2023-11-27浏览次数:603

为进一步凝练和弘扬赣东学院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厚植校园文化底蕴、凝聚事业发展共识、激发师生奋进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全校师生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

三、作品要求

1.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担当与使命。

2. 立意高远、简洁生动、激昂有力、催人奋进,反映我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地域特点、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集中体现我校校风、教风、学风“精气神”,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 篇幅适中,句式整齐,词句精当、没有歧义,优美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

4. 主标题自拟,副标题为“赣东学院校歌”。对歌词寓意作详细说明,若引用典籍需注明出处。

5. 校歌歌词确定后,我校将聘请专业作曲人员进行谱曲,形成赣东学院校歌。

四、评选流程

1.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征集的稿件进行初评。

2.复评。入围作品将在赣东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后,组织专家复评,确定拟采用作品,提交学校审定。

3.公布。评选结果将通过赣东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五、权责声明

1.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2.作品自入围之日起,在其著作权保护期内,作者对被采纳作品享有署名权,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其他各项财产权利均转让归赣东学院所有,赣东学院有权在中国领域内及国外的必要范围内行使上述各项权利。凡入围者,均视为作者同意赣东学院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在不改变作品原意或实质内容的前提下,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必要及适当修改。

3.凡入围者,均视为同意我校可以将作品发布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

六、投稿要求

1.电子投稿。作品以WORD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andongxueyuan@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校歌歌词征集”字样。

2.投递作品请附作者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3.学校简介、校训等内容请浏览赣东学院官网(www.gdc.edu.cn);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94-8339809

附件:赣东学院校歌歌词征集表

赣东学院校歌歌词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