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简介

发布者:宣传统战部发布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206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坚持“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坚持“以思政教育为重点,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学校党关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决定和指示,统筹协调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宿舍管理、资助管理等工作。部门配备齐全,下设“两科三中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

2.负责对学生思想动态进行摸排,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学生诉求。

3.负责辅导员等学生管理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的工作。

4.负责开展辅导员沙龙、辅导员工作室、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等学生思想教育精品项目(活动)

5.负责部门文秘工作,包括文件印发、收发、归档以及规章制度修订等。

6.负责学工处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建设与维护。

7.负责部门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8.贯彻执行学校和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对本处日常事务进行协调和处理。

9.负责指导学工处下属学生组织。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学生管理科

1.负责对学生校园文明行为和学风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查、通报和考评。

2.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以及各类评先评优的组织、汇总、审核、表彰等工作。

3.负责指导各系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4.参与学生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协调,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应急值班的安排与督察。

6.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整理、建档、邮寄、转档等工作。

7.负责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学生请销假、假期留校学生管理等工作。

8.负责学生证首办、补办、注册、注销等事宜。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1.负责学生宿舍的房源管理,做好房源统筹规划、计划分配、调整安排工作,做好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假期住宿、外宿审批的统筹安排与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的资产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的申报和监督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做好学生卫生检查、评比,联系后勤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卫生防治及除“四害”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生归寝打卡制度。

5.负责学生宿舍的文化教育,开展宿舍文化活动,提升环境育人和文化育人的功效,发挥学生组织的管理作用。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思想动态摸排、考核评优、节约型校园创建等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制定和修订学校资助相关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全校资助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收集、认定和建档。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工作。

4.做好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和发放工作。

5.做好社会奖助学金设立、评审工作,落实受资助学生的跟踪工作,制作受助学生材料汇编。

6.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确认以及风险补偿金核算和缴纳工作。

7.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管理;做好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工作。

8.做好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和退伍入学(复学)学生学费补偿或贷款补偿工作。

9.开展资助育人宣传教育活动。

10.负责各类资助系统(平台)的管理、数据报送与传达工作。

11.做好资助资料档案归档、整理和存储工作。

12.做好资助工作的督查。

13.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统筹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建设,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教研工作。

2.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3.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做好学生心理跟踪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抓好校、院、班、寝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各系心理工作站开展心理工作;组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做好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护航员的培训工作。

5.指导学生心理发展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朋辈心理辅导、线上咨询等个性化心理服务工作。

7.抓好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5.25心理健康文化节”“10.10精神卫生日”等专题系列活动。

8.做好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规划工作,完善心理咨询预约、评估、督导等制度。

9.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网站、公众号等媒体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